陕西中医药大学一号食堂扩建部分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2-17 0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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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按照规范采购程序,对陕西中医药大学一号食堂扩建部分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一号食堂扩建部分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DHQ201912-019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38185265

       吴老师 电话:029-38185268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一号食堂扩建部分灶具15

项目用途:学生食堂

采购预算:180000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陕西省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和炉灶检测报告;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了具有生产商的上述资料外,经营范围也需符合要求;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2019年度任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四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20191217 -20191223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204办公室

3、文件售价:每套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第五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七、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27日上午9:00

2、投标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227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

八、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9121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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