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12、13号学生公寓和G座教师公寓及2号教学楼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2-11 09: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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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12、13号学生公寓和G座教师公寓及2号教学楼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 陕西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12、13号学生公寓和G座教师公寓及2号教学楼共四栋建筑,建筑面积总计58320.97㎡。施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消防规范、消防检测结果以及各建筑物内现场实际消防配置及使用情况等因素。具体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火灾报警及安全疏散系统、防火门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封堵、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项目。施工单位要承担消防设计及费用、消防自检及费用、消防验收、二次整改等费用。

施工单位根据已有消防检测结果和自行踏勘情况完成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

未列明部分的整改措施以消防验收规范要求为准。

特别约定:

*1、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内容:除甲方明确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内容外,四栋建筑内所有按照验收标准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内容都属于乙方的工作范围;乙方自愿承担工程量清单项、漏项及工程量内未明确列出的风险,如发生超出清单中所列内容的施工项目,双方一致同意该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项中,直至通过消防验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将政府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作为正式竣工验收。

*2、由乙方负责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负责前期协助建设单位准备各项报验资料,确保通过政府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

2.3工期:45日历天。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4.2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4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12月 11  日至2019年12月 16 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招标公告4.1、4.2、4.3、4.4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留存)在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行政楼519室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20  9:00  时,地点为陕西中医药大学5号教学楼5125会议室。

6.2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3 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5号教学楼5125会议室

6.4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的银行回单。

6.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陕西中医药大学行政楼519室

     人:何老师

       话:0910-38185335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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