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9-19 17: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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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XMBZB-2018-13

三、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联系方式:029-38185083

四、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

联系人:卜工

联系方式:18192197959

五、采购最高限价:

第一包:陕西中医药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第一包采购金额:壹拾贰万玖仟玖佰元整¥12.99万元)

最高限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

第二包:陕西中医药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包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壹佰伍拾万元整(¥150万元

六、采购内容:

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

七、项目用途:自用。

八、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九、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9.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人针对陕西中医药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项目的施工相关工作进行采购,以期满足对学校的改造提升。

9.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省、市现行法规、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

9.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质量达到现行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

9.4采购标的的工程时间和地点:

第一包工期:30个日历天内;

第二包交货期:30个日历天内;

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

9.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相关标准、期限等要求:

第一包: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第二包: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第一包质保期为:2年。

第二包质保期为:3年。

9.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及检测方法等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及标准执行。

9.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及服务等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包:陕西中医药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申请人不得被陕西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清除出陕西省建筑市场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省外单位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9.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二包:陕西中医药大学针刺、推拿手法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为非医疗器械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7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发售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期限:自2018920日至2018927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包),售后不退,谢绝邮递。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招标会议举行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101214:30

2.开标会议举行时间:2018101214:30

3.开标会议举行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

十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公告发布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2.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卜工  18192197959

3.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号:10280733685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转账事由:HC-XMBZB-2018-134-001/HC-XMBZB-2018-134-002投标保证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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