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医学科研实验中心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学科研实验中心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6-260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联系方式:029-381850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方式:029-88221929
五、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人民) |
第2包 |
分子生物学仪器(已做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 |
174万 |
第3包 |
分析检测仪器(已做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63.5万 |
项目用途:校园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须提供完整授权链)等)。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4. 每家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个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如地址变更,将在开标开始前3天通知各投标人。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鲁方方 (业务二部)
联系方式(传真/电话):029-88221929(业务)029-88224928(财务)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78580188000058925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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