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0-27 15: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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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陕西中医药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7-22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联系方式:029-3818508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B401

联系方式:029-88221929

五、采购需求:具体内容为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校园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10272017113,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

九、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1711914:00

2.磋商时间:201711914:00

3.磋商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B401),如地址变更,将在磋商开始前3天通知各供应商。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鲁方方

联系方式(电话):029-88221929,(传真):029-8822246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78580188000058925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1027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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