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07-04 2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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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技厅【20131号文件”和陕西省教育厅“陕教高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王瑞辉副院长带领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副处长程虎印、保卫处处长李景山、后勤保障处副处长王继承等一行九人于201372日上午对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系、公共卫生系等14个部门实验室安全及实验用危险化学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72日上午,在王瑞辉副院长带领下,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检查小组与院系检查组一起,共同对实验教学用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如有毒、强腐蚀、强氧化剂、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的实验室、准备室、库房等重点实验场所进行了仔细全面的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进行了简要汇总。

二、主要成绩

1.各院系能够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检查过程顺利。

2.各院系高度重视,成效显著。各院系坚决贯彻文件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节前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出明确要求,自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肯定成绩,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假期值班,把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

3.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院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我处主要检查教学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与重点院系沟通,倾听他们的呼声,指导并协助他们做好上述技术安全工作,对重点安全部位反复检视,巩固已有成绩。

4.实验室用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存放、记录、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基本安全设施未发现大的问题。

医学技术系医学检验实验中心和医学影像学实验中心,公共卫生系预防医学实验中心和实训中心等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提出表扬。

三、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使用危险化学试剂的实验室内有人抽烟的痕迹。

2.个别院系人员未在岗位。

3.个别院系未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

四、整改意见与建议

1.各院系应高度认识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按照我校实验耗材、特殊技术安全管理等有关制度,规范实验项目过程管理,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2.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放暑假前整改消除。

3.加强实验室内明火、电源、加热器的使用管理,坚决避免与危险化学品混放混用。

4.加强易制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高温时期的重点监测。

5.加强假值班,间在院系内部实行安全状况日报制度。

6.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机制,确保安全。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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