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12-11 15: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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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卫生厅“陕卫科便函【201313号文件”精神,王瑞辉副院长带领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副处长程虎印、实验设备管理科杨勇、朱新丽等一行四人于20131211日下午对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系、公共卫生系、医学科研实验中心5个部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1211日下午,在王瑞辉副院长带领下,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检查小组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教学用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如有毒、强腐蚀、强氧化剂、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的实验室、准备室、库房等重点实验场所进行了细致全面的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进行了简要汇总。

二、主要成绩

  1.各相关院系及实验中心能够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检查过程顺利。

  2.各院系及实验中心高度重视,成效显著。各院系坚决贯彻文件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节前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出明确要求,自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肯定成绩,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假期值班,把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

  3.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院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我处主要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教学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与重点院系沟通,倾听他们的呼声,指导并协助他们做好上述技术安全工作,对重点安全部位反复检视,巩固已有成绩。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实验室用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存放、记录、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基本安全设施未发现大的问题。

三、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院系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没有建立完备的生物安全管理框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如存有实验室感染应急预案、生物安全工作自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等不健全、不及时、不完备的问题。

  2.个别实验室布局流程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显,无单独的办公区、消毒间,实验室的门禁系统不完善。

  3.个别实验室的废弃物的处置欠规范

四、整改意见与建议

  1.各院系应高度认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及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按照我校实验耗材、特殊技术安全管理等有关制度,规范实验项目过程管理,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2.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学习宣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能力,消除公众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隐患。

  3.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放寒假前整改消除。

  4.加强实验室内明火、电源、加热器的使用管理,坚决避免与危险化学品混放混用。

  5.加强假期值班,寒假期间在院系内部实行安全状况日报制度。

  6.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机制,确保安全。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0十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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