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9-12 08: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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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伊始,为了确保全校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201492《关于对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精神,王瑞辉副院长带领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七人检查组于201493对药学院、医学科研实验中心、基础医学院等15个教学科研单位的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安全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93,在王瑞辉副院长带领下,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所有教学单位放置使用高值固定资产,实验仪器设备,实验用控制类耗材如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如易制毒、有毒、强腐蚀、强氧化剂、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的办公室和实验用房等重点实验场所进行了仔细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进行了简要汇总。

二、主要成绩

1.各相关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检查过程顺利。

2.各基层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成效显著。多数院系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节前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出明确要求,自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肯定成绩,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应急机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

3.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院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我处主要检查高值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验用控制类耗材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与重点院系沟通,倾听他们的呼声,指导并协助他们做好上述技术安全工作,对重点安全部位反复检视,巩固已有成绩。

4.实验室用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存放、记录、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基本安全设施未发现大的问题。

在此次现场检查中,医学科研实验中心、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生药实验中心、制药工程实验中心、护理实验中心、语音实验中心等安全管理状况良好,特予以表彰。

三、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教学单位的人员未在岗位。

2.4114室,4115室,4107室,中药资源普查办公室、标本制作室、药材放置室,社科部资料室未配灭火器;人文科学实验教学中心、中药标本馆等处灭火器配备不足。

3.四号教学楼4层一个无线电信号发射器、基础护理训练室(一)一块天花板脱落悬垂。

4.一号教学楼10层报告厅后玻璃墙和社科部资料室北墙漏水。

5.一号教学楼8层西侧安全通道封闭。

6.个别院系未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

7.一号教学楼8层西段楼道内堆放公共卫生系大量办公器具用品、实验材料。

8.炮制实验室、中药标本制作室等处废液桶配备不足。

9.药学院部分学科实验室、医学检验实验中心等实验室内实验仪器设备和用具用品摆放过于拥挤。四号教学楼药学院在阳面的部分实验室未挂窗帘,致使夏季室温过高,不利于易挥发试剂管理。

10.有情况表明,四号教学楼完成教学实验的学生前往其他教室时,在楼道时有拥堵现象发生。

四、整改意见与建议

1.各院系应高度认识高值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验用控制类试剂试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管理是所有工作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严格遵守我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有关制度,规范实验项目过程管理,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2.分类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

3.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报告,为重点区域足额配备灭火器。

3.教学院系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学生紧急疏散、逃生训练和演练。

4.鉴于目前暂时存在的教学用房紧张的现状,必须加强监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用具用品的物理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即行关闭、移除或搬离。规范实验室内特种设备和明火、电源、加热器、易燃物品的使用管理,决不许与危险化学品混放混用。

5.强化易制毒、易燃、易爆化学品的重点监测。

5.院系内部实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

6.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机制,确保安全。

7.有关实验中心(室)可向受到此次表彰的实验中心现场学习,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如定期检查或专门检查重点安全部位,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定期对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紧急逃生训练;高压容器可放于特制的专用柜中,控制类试剂试药放置于新型专用双锁柜中等。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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