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教学院系:
为了做好2015年度项目预算工作,保证教学实验耗材的采购供应,服务实验教学,现将2015年度新增教学实验耗材计划统计上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教学院系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
1.校本部本、专科课程实验教学直接使用的消耗性材料和低值耐用品。
2.以院系为单位,实验耗材按照玻璃仪器、常规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试剂、精神和麻醉试药、器械与辅料、生物制品与西药、中成药、中药材、低值耐用品、生物切片、标准品、五金百货等十二大类分类汇总(见附)。
二、具体要求:
1.年度新增教学实验耗材计划的制订必须严格依据现行教学计划的实际需要,并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或上年度存量。
2.认真填报附表,其中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并写明规格(或质量标准)、单位、数量等项,其它如材质、颜色、配置、尺寸等若有必要则在“备注”中说明。
3.各院系汇总统计、审核批准后统一分类汇总,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同时上报我处。
三、审核与审批
1.本着“充分、节约”的原则,各院系应逐级严格审核批准,尽量降低库存。
2.各级工作责任人均应在汇总表上签名,上报时加盖院系公章。
四、上报时间
各院系必须在
今后关于下一年度教学实验耗材新增计划的申报事宜均按本通知精神执行,每一年6月30日前完成,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院系在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和帮助,请联系我处实验设备管理科,联系电话:029—38185083, Email:38185083@163.com。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生 产 厂 家 / 产 地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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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大类填报:1.玻璃仪器 2.常规化学试剂 3.易制毒化学试剂 4.精神和麻醉试药 5.器械与辅料 6.生物制品和西药 7.中成药
8.中药材 9.低值耐用品 10.生物切片 11.标准品 12.五金百货
“备注”指使用的实验中心(室),3.、4.、11.类还应注明管理人、使用的课程和班级等详细信息。
院/系审核人: 院/系负责人签章: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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