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有效推进购置类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进程,明确专项资金管控职责,根据计划财务处的要求,现调整上述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一项内容:从即日起,所有项目的款项支付均由建设单位完成。
望各有关单位迅即确定各项目协调人,加强与我处项目协调人的对接与联络,及时取得项目有关资料,切实负起资金管控与支付职责,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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