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2-09 17: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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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有效推进购置类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进程,明确专项资金管控职责,根据计划财务处的要求,现调整上述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一项内容:从即日起,所有项目的款项支付均由建设单位完成。

望各有关单位迅即确定各项目协调人,加强与我处项目协调人的对接与联络,及时取得项目有关资料,切实负起资金管控与支付职责,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14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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