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陕教办【2015】3号)文件精神,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现决定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主管院长:王瑞辉
组 长:陈 勇
副 组 长: 程虎印
成 员:杨 勇 朱新丽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状况。
3.大型贵重精密仪器、高值仪器设备和实验中心(室)核心仪器设备的管理状况、技术状况和运行使用记录。
4.控制类耗材安全。(生物安全管理;易制毒和剧毒试药试剂管理等)
5.实验室危废处置。
6.特殊技术安全管理。(产生高温、高压、震动、噪音、辐射、闪烁等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水、电、管、网安全管理;高压容器管理等)
三、检查要求
学校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检查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密切协作、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如实记录检查结果。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精心准备,单位主管领导、实验中心(室)主任等有关人员按时到达现场配合检查。
四、检查时间安排
1.
14:30~15:30 药学院
15:30~16:00 医学科研实验中心
16:00~16:30 基础医学院
16:30~17:00 公共卫生系
17:00~17:30 医学技术系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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