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采购条件
本陕西中医药大学超融合虚拟化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采购人为陕西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范围为陕西中医药大学超融合虚拟化资源平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医药大学超融合虚拟化资源平台建设项目;
三、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医药大学超融合虚拟化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的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3.7投标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1年06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或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行政楼516室,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他
7.1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7.1.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1.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1.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1.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1.6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1.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1.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7.1.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7.1.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1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9-381850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
联系人:张皓维 孙东 李楚瑶
电话:029-87521312
电子邮件:120811198@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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