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5-31 1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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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标包:虚拟仿真实验室硬件设备采购(含部分装修改造);第二标包:虚拟

仿真实验室软件采购;第三标包: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包; (002)第二标包; (003)第三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

具备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

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任一年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1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同时投标人应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第二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一标包;

   (003第三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一标包;本标包已做进口产品论证,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该项目有关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05290930分到201906041700

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19529日至201964日时止(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发售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1201室)4、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91430

   递交方式: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

新都汇A12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06191430

   开标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

新都汇A1201室)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29-381850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3单元31201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18392599062

   电子邮件:8793834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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