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生物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2-22 1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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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生物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包)(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生物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包)(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B201809250702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9-3818508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92999498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生物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包)(三次)7台

项目概况: 1.包含PCR仪、酶标仪、酸蛋白定量仪、核酸蛋白凝胶成像系统等,已做进口产品论证。2.本标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项目用途: 用途:教学,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已交纳的收款收据凭证或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11 09:00:00至2019-02-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或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行政楼51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04 09:30:00

2、投标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9-03-04 09:30:00

4、开标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29994981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2-11

附件: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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