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实习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1-12 11:19:02
A A A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实习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实习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D-2018-006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联系方式:薛老师029-3818505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1101

联系方式:李莎029-8955536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第二临床医学院实习生管理系统采购一套。具体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学校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国家有经营许可审批要求的采购内容,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

4、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1112日至20181116日(09: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1101室或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行政楼516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309:30

2、磋商时间:2018112309: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0#上上国际11111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莎     

电话:029-89555368  18220530854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

   号:26140401040008097

十一、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119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