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5号教学楼会议室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于2018年3月 1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包含室内、室外机的电源线及室外机基础的施工安装。此项安装和施工按变更签证程序,以实际发生量经审计后结算。
二、招标文件与图纸中有关空调的冷量、数量、型号不相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的型号为参考型号)。
三、不同品牌允许室内外机尺寸偏差,但技术参数不能低于标书要求的技术指标。
四、进口品牌室内机不带电附加热的,其性能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参数。
五、空调控制系统采用线控方式。
六、⑴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标标准技术部分中的B项, 扣分条款做如下调整:技术参数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有3条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为0分。
⑵技术部分中的C项,加分条款做如下调整: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
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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