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楼办公家具配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落实校长办公会《关于综合楼内科研平台与教学实验室分配方案的报告》的精神。本着勤俭节约,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原则。现对综合楼办公家具配置事项通知如下:
1.对综合楼内办公家具重新登记。首先留足本部门所需办公家具,对留用家具列出资产明细清单报国资处备案(综合楼内空调不得拆移,随办公室一并移交使用部门);对留用外的办公家具分类处理。经各部门鉴定达到报废标准的办公家具,向国资处提交资产报废申请;仍可继续使用的办公家具,分类统计后报送资产明细清单,由国资处确认后进行统一调配。
2.各单位、各部(处室)需要增添或更换办公家具由国资处统一调配,原则上不得购置新的办公家具。
3.请各单位、各部(处室)于3月1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联系人:车鹏、邢瑞红、朱新丽,电话:38185085。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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