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17年国有资产进行年终盘点对账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2-25 1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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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陕西中医药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保证资产账账帐相符,账实相符,避免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决定对2017年国有资产进行年终盘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产盘点基准日

本次资产盘点工作基准日为20171231

二、     资产盘点范围

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按照固定资产六大类:土地、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陈列品及家具用具进行分类核对,核实资产账是否准确,账实是否相符。

三、资产盘点工作具体实施

1.各单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规范资产使用,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2.各单位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认真清查盘点,实施日常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并将每项资产落实到每个人名下。

3.各单位资产配置要坚持“依法配置、科学合理、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把“配置关、使用关、处置关”,落实归口管理,动态掌握本部门资产运营状况,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及时性。

4. 各单位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管理系统中资产账为基础,对资产进行核对,检查信息系统中资产账实是否一致,是否已审核完成,对重复录入或者录入有误的资产及时主动删除。

5. 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通知已录入2017年资产系统中涉及购置资产的人员按时报账,必须在20171231日前到财务处完成报账手续,以保证国资处和计财处账账一致。

6.各部门在盘点过程中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和资产未粘贴条码等情况,及时与国资处联系处理。

7.各部门盘点完成后,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盘点结果以纸质版报送国资处资产管理科,截止日期2018110日,国资处将随机抽取部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联系人:邢瑞红 朱新丽

联系电话:38185085

附件:2017年固定资产盘点表(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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