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标识统一更换说明会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15 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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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日上午,国资处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开展了实验室危险废物标识统一更换说明会。国资处副处长王芳、教务处、科技处及各院(系、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的相关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处长王芳主持。

国资处相关人员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的文件要求,分别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区标识,废液桶(箱)及动物尸体冰箱的标签填写内容、规格尺寸及张贴注意事项等做了详细的说明。

会后,副处长王芳要求各院(系、实验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最新规定统一更换危险废物标识,她强调实验室安全措施和手段要与时俱进,须各单位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实验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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