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春季学期科研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03 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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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研单位:

根据国务院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易制毒化学品为国家管制类化学品,购买需经属地公安部门审批,个人不得私自购买。为做好下学期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审批及备案工作,现将申购计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置、使用及处置原则

1.各单位须在每学期期初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报购置计划,且在学校遴选的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管制类化学试剂;

2.各单位应根据往年存量并结合下一学期科研任务,按需制定购置计划,防止积压浪费;

3.新增科研项目在批复后,须在一周内上报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见附件1)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备案;

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及存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各单位要规范易制毒试剂的使用管理,做好易制毒试剂的动态台账及全过程管理;

5.各单位要做好危险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不得将实验废弃物直接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包装和标识要清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购统计的易制毒化学品主要包括:硫酸、盐酸、乙醚、丙酮、三氯甲烷、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及醋酸酐;

2.如需购买其他品目的易制毒化学品,请参考《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见附件2)进行填报;

3.各单位于111017时前,将申购计划纸质版(须各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科技处审核后盖章)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sysaq@sntcm.edu.cn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

附件2:《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

(相关附件已发送至QQ群)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29-3818508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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