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核查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21 1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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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移交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保证资产账账帐相符,账实相符,避免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盘点基准日

资产盘点基准日:20221231日。

盘点时间:2023年3月22日4月15日。

二、资产盘点范围

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按照固定资产六大类: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陈列品及家具用具进行分类核对,核实资产账是否准确,账实是否相符。

三、资产盘点工作具体实施

1.各单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规范资产使用,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2.各单位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认真清查盘点,实施日常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并将每项资产落实到每个人名下。

3.各单位资产配置要坚持“依法配置、科学合理、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把“配置关、使用关、处置关”,落实归口管理,动态掌握本部门资产运营状况,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及时性。

4.各单位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管理系统中资产账为基础,对资产进行核对,检查信息系统中资产账实是否一致,是否已审核完成,对重复录入或者录入有误的资产及时主动删除。

5.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先将干部调整的人员变动做信息变动、部门调剂完成后,再进行资产盘点工作。

 6.各部门在盘点过程中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和资产未粘贴条码等情况,及时与国资处联系处理。

7.各部门盘点完成后,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盘点结果4月15日之前以纸质版报送516资产管理科,国资处将随机抽取部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联系电话:3818505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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