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6-25 08: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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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中心):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患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营造建党百年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院(系、中心)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安排专门人员定期对实验室巡检,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及时报警,并立即向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和国资处等部门报告。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院(系、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对各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安全等进行严格排查,并对每次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一是要认真做好各类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易制毒品,避免产生实验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实验室气体钢瓶的使用管理。严禁不同性质气体钢瓶混放,气瓶在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压力容器应存放于安全位置,不放置于公共区域,并采取固定措施,以免碰撞倾倒;不使用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超期、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存放在实验室。三是加强危废物品管理。凡涉及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应严格加强对实验危险废弃物(尤其是实验废液)的管理,存放危险废物场所或存储柜应有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收储记录,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针对6月22号以及前期多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不完善;院(系、中心)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实验室安全培训不规范;危化品、易制毒以及病原微生物的存放、领用方面存在隐患;“三废”管理意识不强;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处置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全等问题。望各院(系、中心)结合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各院(系、中心)要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必须全程在场指导;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

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科技处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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