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盘活存量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依据《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陕教〔2023〕28号)、《陕西省教育厅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陕教〔2025〕19号)及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现启动2026年下半年国有资产报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申报报废:
1.资产已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足额计提折旧;
2.资产实际使用年限取配置文件规定年限、系统折旧年限二者较长值,且达到该年限后设备故障频发、无维修复用价值,无法保障正常教学办公使用。
图书、档案类资产不计提折旧,本次暂不受理报废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18:3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本次批次报废申请,请各部门按期完成线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
三、申报办理流程
1.线上填报报废申请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学校智慧资产管理平台(http://zcglxt.sntcm.edu.cn),依次进入【单位业务-资产业务办理-内部处置申请-申请报废】模块填报资产信息。原则上一个部门全部待报废资产合并填报,仅提交一份报废申报单,严禁人为拆分资产、多单申报规避鉴定人数及审批要求。
2.上传技术鉴定材料
(1)鉴定小组组建标准:单台/批量资产价值10万元(不含)以下,鉴定小组不少于3人(奇数);单台/批量资产价值10万元(含)以上,鉴定小组不少于5人(奇数)。具体要求详见《陕西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陕
中医规范〔2026〕14号)。
(2)线上填报完成后点击“暂存”,退出页面重新进入处置申请界面,打印《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线下填写完整、所有鉴定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将清晰扫描件上传至系统【支持材料-报废鉴定表】栏目。
3.报送全套纸质资料
线上申请经国资处初审通过后,各部门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包含:签字盖章版《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加盖部门公章的《资产处置明细表》、加盖部门公章的《资产处置审批表》。
4.现场勘验与统一处置
国资处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统一组织现场实物勘验;汇总全校报废资产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审批办结后组织全校报废资产集中统一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务必逐一核对台账,严禁漏报、错报,不得拆分、隐匿资产;
2.涉密仪器、带化学试剂实验设备需单独标注,按危废、涉密资产专项流程申报;
3.待报废资产申报期间妥善原地保管,不得私自丢弃、变卖、拆解,待通知交至库房时统一提交;
4.申报前核对资产卡片,缺失资产条码的先行至国资处补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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