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行政办公类资产进行核查及配置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5-21 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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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行政办公类资产进行核查及配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校资产配置行为,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对各部门行政办公类资产的配置情况进行摸底,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办公类资产采购,各部门行政办公资产没有查清之前暂停采购审批。

1.各部门行政办公类资产严格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陕西中医药大学通用办公类资产配置标准》配置,不得采购高端设备、豪华家具。

2.各部门根据附表12对本部门使用的办公类资产进行自查,目前还在已退休、离职、部门调动人员名下的资产尽快查清现使用情况,及时信息变动,查清后将附表12报资产管理科。

报送:行政楼513 电话:38185083

联系人:杜欣娱 邢瑞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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