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2-15 0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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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高教办【20174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学校实际,重点对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勤社、刘力

副组长:康亚国、于远望、王瑞辉、郑刚、唐志书、李宇(常务)

成员:各相关单位(含两所附属医院、制药厂,下同)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兼任。

  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和重点:包括但不限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的采购、保管、使用,以及“三废”处理。包括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管理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用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检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金属钠、氢气、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典型危险化学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遗盲区,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处置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专项治理

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生产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及时将学校的危废品予以处理,并逐步建立学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5号)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标准,根据危险程度合理确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

(三)重点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对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园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被检查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六、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71220日前)

   1.学校制定《陕西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发落实。

     2.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相关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相关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各相关单位应于1220日之前,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和《陕西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保卫处牵头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

(二)领导小组现场检查,着重对各相关院系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现场检查(20171231日前)

具体包括:

1.听取情况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各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查看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2. 实施现场检查。实验室、危化品等检查由国资处总牵头,会同教务处对教学实验室组织检查,会同科技处对科研实验室组织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检查由保卫处牵头组织检查。供电、供水、供热及天然气等使用安全由后勤保障处牵头组织检查。两所附属医院及制药厂自行组织检查。对实验室的检查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1),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选定若干危险品仓库和科研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3. 意见反馈和督促落实。由牵头部门整理各相关单位安全问题隐患,由国资处汇总后通知并反馈到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整治阶段(20181月到20199月)

学校领导小组检查前期整改落实工作,并对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201910月)

学校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教学实验室由教务处牵头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综合治理,科研实验室由科技处牵头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综合治理,消防检查由保卫处牵头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综合治理,供电、供水、供热及天然气使用安全由后勤保障处牵头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综合治理,国资处对全校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从而全面建立健全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车鹏、杨勇

2.联系电话:029-3818508318391809183(车鹏),13196307508(杨勇)

3.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13室)

4.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38185083@163.com

附件:(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1. 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2. 陕西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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