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选用办法》(含附件)2020.5.28日起执行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28 15: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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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规范〔2020〕25号

关于修订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招标项目代理 机构选用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处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选用办法》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选用试行办法》进行修订,经2020年5月20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28日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选用办法

为规范我校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选用工作,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陕中大国资办[201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范围

经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遴选确定入库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

二、选用原则

(一)专业选用原则。坚持选用专业招标项目代理机构,区分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选用,保证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一事一定原则。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选用遵循一个项目一选定,不得拆分项目分时分批选定不同代理机构。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入库招标代理机构的选用机会均等。

三、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步骤和方法

(一)成立选定小组。选定小组由招标办、使用单位、职能部门及审计处组成。

(二)货物、服务类采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以及程序复杂、技术难度大、专业性较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由招标工作组制定选定方案,主要对代理机构专业优势和类似项目业绩反馈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招标工作组确定。

(三)货物、服务类采购金额在500万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用,由招标办组织,使用单位、职能部门进行抽取,审计处承担现场监督职责。

1.抽取前由监督人对入库的代理机构进行数字排序,并现场封存。

2.招标办工作人员根据代理机构数量确定相等数量的乒乓球,依次编写相对应数字,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放入抽取箱内。

3.每年度第一个项目,所有在库代理机构全部参与抽取,而后每一个项目抽取代理机构时,上一次被抽中的代理机构暂停一轮,而后参加暂停后的下一轮抽取,依次类推。使用单位(职能部门)人员每次只能抽取其中一个号码。

4.选定小组对使用部门抽取的号码与封存的代理机构排序进行核对,抽取的有效号码对应的代理机构为该项目代理机构。

5.选定小组根据抽取结果确定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填写《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随机选定记录表》(附件1)。

6.纳入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不得参加抽取;受到举报、纪检部门正在调查的代理机构暂停参加随机抽取。

7.参与抽选工程造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四)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后,由招标办签发项目招标代理通知书(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代理业务的,该代理机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其他项目代理选用抽取活动。

(二)累计出现2次以上上述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取消其代理资格。

五、本办法自2020年5月28日起执行。

附件:1.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随机选定记录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xx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通知书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随机选定记录表

项目名称

选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

选定地点

序  号

备选招标代理构名称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随机抽

取结果

抽取人(使用部门、职能部门)

监督人

选定  小组

附件2

陕西中医药大学

XXX项目招标代理通知书

XXX公司(全称):

现通知贵公司代理XX采购项目招标服务,服务期限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项目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预算:

招标平台:

招标方式:

项目期限:

代理内容与责任:见双方委托合同(合同编号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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