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各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省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运行管理,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实维护我校师生人员、环境和资产安全,我校计划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体系。为此,必须先行安排教学科研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所有有关教学单位。
2. 2010年全年所有教学科研实验专用的消耗性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附一、附二)。
二、基本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对照附一、附二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名录,据实列表统计(附三、附四)。
2.各教学单位必须全面调查、认真统计、准确列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于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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