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第一学期寒假前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08 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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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实验中心):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假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师生员工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寒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自纠:18日—111

现场检查时间:112日全天

三、检查要求:

1.教学实验室原则上假期不予开放,经各单位自查后,务必于11118点前贴教务处专用封条;

2.需假期开放的科研实验室,请相关单位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见附件3于1月11日16点前将电子版分别发送至sysaq@sntcm.edu.cn及kjc@sntcm.edu.cn。对于假期不开放的科研实验室,于11118点前贴科技处专用封条;

3.请各单位于11116点前将自查台帐(见附件2)纸质版(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sntcm.edu.cn

四、检查内容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逐项进行自查;

2.针对假期不开放实验室,逐一核查,是否贴好封条;

3.针对假期开放实验室,对水、电、消防、实验室钥匙(门禁)配置与保管等基础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实验室危化品、气瓶、高温、高压、高速及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国资处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33317998

教务处联系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38032550

科技处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3818506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附件3:《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

备注:附件已发至实验室安全工作QQ群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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