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双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9-28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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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强化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现将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各院(系、实验中心)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室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

1、各类药品试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是否规范存储;

2、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压力气瓶等是否安全存放;

3、室内是否有易燃杂物堆积;

4、水、电、气、门、窗、通风等设施是否完好;

5、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6、实验室排水是否通畅,防汛工作相关安全隐患是否排除;

7、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院(系、实验中心)要对“双节”假期期间仍在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1、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做饭、住宿;

2、开展实验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通宵实验需经所在院(系)事先审批,并且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

3、做好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并做好使用台账记录;

4、仪器设备,特别是加热设备周围要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瓶、危险化学品等;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介质应明显标注,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严禁私拉乱接电插板,以免造成电插板负荷过载,引发火灾。

5、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通风设备等,防止火灾、积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三、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做好突发事件及事故应急处置

各院(系、实验中心)要制定本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表,值班人员每日应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

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陕中大国资办〔20195号)要求,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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