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中心):
根据《陕西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陕市监发[2023]157号)文件精神,现对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保证我校师生的实验安全,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监管,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2.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严格按照教育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的要求,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要定期清理废旧试剂,无累积现象;对于管制类化学品管理,一定要按照检查项目表中的相关要求,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符合“双人双锁”,有专用账册。
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附件3及附件4的统计工作,所统计的危险化学品范围见附件2,统计的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出承诺(见附件1)。附件1,附件3,附件4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4月24日18:00前交至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sysaq@sntcm.edu.cn。
联系人:王 芳 薛香莲 联系电话:38185085
附件1: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安全承诺书
附件2:专项治理重点清单
附件3: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汇总表
附件4: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明细表
相关附件已上传至QQ群。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11日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电话:029-38185000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