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01 0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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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实验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保障教学科研有序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的通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组将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自纠:31日—38

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逐项进行自查。

2.专项检查组,对实验室水、电、消防、实验室钥匙(门禁)配置与保管等基础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实验室危化品、气瓶、高温、高压、高速及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请各单位于3917点前将自查台帐(见附件2)纸质版(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sntcm.edu.cn

五、其他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抓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放松,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规范实验师生操作行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准备和安全工作,保障各类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 芳  薛香莲    联系电话:3818508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下载中心)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见下载中心)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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