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24 1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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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实验中心):

根据年底安全工作计划安排,校领导率国资处、教务处和科技处相关人员将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督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5日-26日

二、参与部门

国资处、教务处、科技处

三、检查方式

1.自查整改(12月25日)。各院系、实验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组,落实专人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2.重点督查(12月26)。在各院系、实验中心自查的基础上,校领导带队对实验室安全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实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五、督查安排(2月26日)

8:30-9:40  4号教学楼(药学院)

9:40-10:40  综合楼(10F-1F顺序,依次医学科研实验中心、针灸推拿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10:40-12:00  协同创新中心

请各院(系、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届时留专人值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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