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2-26 1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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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实验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的《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自纠:226日—31

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逐项进行自查。

2.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实验室水、电、消防、实验室钥匙(门禁)配置与保管等基础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实验室危化品、气瓶、高温、高压、高速及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请各单位于34日(星期一)17点前将自查台帐(见附件2)纸质版(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sntcm.edu.cn

五、其他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抓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放松,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规范实验师生操作行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准备和安全工作,保障各类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老师  薛老师  联系电话:3331799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备注:附件已上传至QQ工作群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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