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02 08: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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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医〔20227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学校召开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题会,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将《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241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

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长:刘双耀 孙振霖

副组长:于远望 苏晓波 杨晓航 杨景锋

 员:李战权       关中印

以及各院(系部)党政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完善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加快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研究与标准建设工作。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自发文之日起,由国资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分别制定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各院(系部)、中心负责落实方案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根据工作任务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的检查项目逐项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工作结束后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的填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此项工作务必于412日以前完成。

(二)现场检查和立行立改。415日以前,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将开展现场检查,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421日前,学校汇总检查结果,上报《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至教育厅。5月至6月,迎接省教育厅开展的进校检查工作。

(三)落实整改和长效管理。7月至8月,各相关单位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要求各单位于7月底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细化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牵头部门:国资处)

(二)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各单位要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鼓励配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员从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的薪资福利、绩效奖励与职业发展,同时要依据实验室安全规划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水平提升计划,配备所必需的资金列入每年的预算。二级单位及实验室,要明确实验室安全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条件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三)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适合学校实际的实验室分级标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实验室,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安全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定量分级标准,全面辨识、评估,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四)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要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程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各单位要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明确涉及实验风险的各级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对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各级管理人员,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长等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保证师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让安全教育入心入脑。(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六)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控措施,严防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严防超量储存。针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金属钠、氢气、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典型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七)集中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从部门领导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再到操作人员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检查实验物品的性质、存储的数量以及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加强实验室建筑防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筑防火符合要求,全面提高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做到“一室一预案”,严防灭火过程中引发新的火灾爆炸事故。保卫处对建设的微型消防站,要落实执勤值班力量,配齐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快速处置、灭早打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广大师生和实验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事故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剖析学校科研机构典型火灾案例,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牵头部门:保卫处、各单位)

(八)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安全、特种设备及常规冷热设备等。排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级分类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隐患整改过程需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对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一经发现立整立改。(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党政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强化责任担当。

(二)各单位要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加强实验室安全常识教育。

(三)国资处要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领导、落实工作,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报告(备查)。全校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强化安全责任,教务处、科技处要督促检查教学、科研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收集二级单位自查报告及安全隐患汇总表,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报告(备查);后勤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特种设备和水电等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

(四)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制药厂参照本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对照检查,并按照规定时间落实整改到位。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抄送:各校领导。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4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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