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 督查员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招标办 作者:国资处、招标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9-05 0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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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校拟成立实验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可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在职教师以及其他实验技术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组成。请各单位择优推荐,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对实验室管理工作有热情、有责任感、认真细致,愿意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献策献力。

具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有一定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基础,能识别实验室内危险源风险点。

二、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实验室安全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对所负责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常规性巡查和专项督查,并根据检查开展情况报送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台账。

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参加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定期参加有关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培训,并对所负责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员进行日常培训。

三、相关要求

结合各单位实际,拟推荐实验室安全督查员的名额如下表

单位名称

名额人数(人)

基础医学院

3

药学院

3

公共卫生学院

1

医学技术学院

1

针灸推拿学院

1

中医学院

1

护理学院

1

人文管理学院

1

外语学院

1

医学科研实验中心

2

协同创新中心

2

中医药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

2

整合医学研究院

2

请各单位于99日(星期17点前将督查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sntcm.edu.cn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督查员推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代章)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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